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团委公告
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关于开展澳门银银河妖乐城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及秋季学期项目化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及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工作
1.申请结项的社团需填写《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活动成果。活动成果包括至少6张活动图片、相关新闻报道、音视频材料、论文等,音视频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弃项的社团需提交《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弃项申请书》(附件2)。
2.所有纸质材料须一式两份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室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结项材料”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23日18:00。
3.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情况将作为社团申报2023年秋季学期项目化立项的参考。二、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学校正式注册学生社团
2.项目化立项基本类型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自律互助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其他类
3.立项数量
A级:10项,B级:10项,C级:10项。
(二)立项申报材料提交
各学生社团于10月27日18:00前将《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室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立项申报”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
三、工作流程
1.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评议小组对结项、立项材料进行评议和打分。
2.各相关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结项、立项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对项目结项、立项情况予以公示。如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反映。
联 系 人: 陈柯心、宋文静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8939163600
附件1.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弃项申请书.docx
共青团澳门银银河妖乐城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